1)第1407章 【又一个负心汉】_大世争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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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学长,这样子好吗?”聚会散去,各回各家。刚才和周教授坐在一边的是大学圈子里的新人,徐志摩。不过他一来到燕京,就成了胡适最为贴心的好兄弟。徐志摩写的一手好诗,散文也是灵气十足。他进入民国的主流文化圈时间不长,但是在极短的时间内,却闯下了偌大的名号。

  相比之下,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曾经的旗手,经常面临一个尴尬。说他是旗手其实也不过为,当然是过气的前旗手,现如今已经被周教授等人接过去了。原因之一就是胡适是民国第一个写现代诗的文化人,而且第一本白话小说也是出自他之手。

  要说尴尬,那是因为他写诗歌的才华真的让人无语,每一首出自他手的诗歌,都有一股浓烈的打油诗的风范。味如三句半,在民间非常有市场,天桥的语言艺人有时候也会即兴表演几句。

  大老爷们耍锅勺,油盐酱醋不能少。饭菜好坏先别说管饱。

  这当然不是胡适写的,可胡适写诗歌的水平和上述的三句半不分上下。带着一股浓烈的葱花味的诗歌,连胡适自己都很不自信,每当写完之后,都举棋不定,是否要将稿子毁掉,免得让人看到,丢脸。

  可徐志摩不一样,这位的才华简直和胡适相比是天上地下的,尤其♂是在文学创作方面,更是耀眼无比。在英国剑桥交流的时候,他就和英国知名的作家狄更生、哈代等人畅谈聚会,能够和这些人亦师亦友,可见徐志摩在创作方面的才华有多么出众了。

  回国之后,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创作了质量上乘小说、喜剧作品,而《猛虎集》出版之后,更是将他个人推向了文化界的顶级诗人。有时候胡适也琢磨,为什么自己写出不《再别康桥》这样的诗歌,思来想去没有结果,最后带着一肚子的忧怨去八大胡同找灵感。

  所以,他特别看重徐志摩的存在,文学社没有徐志摩,让胡适去扛大旗,肯定要歪掉的。

  “志摩,你别担心,你王学长是个热心人,对教育更是如此。”胡适大包大揽的把事情都往自己的肩膀上扛,反正出钱的不是自己,这家伙根本就没有心疼的感觉。

  徐志摩能不担心吗?都是哥伦比亚的校友,几个哥大的知名校友他一个都没有见过。比如创办东南大学的郭秉文、已经是政府高官的顾维钧、雄霸一方的王学谦,还有窝在学校里胡适……

  就连胡适这位学长,徐志摩也是回国之后才有幸见到,以前根本就没有见过。

  可等他刚回国,反倒是胡适热情的邀请他进入燕京大学担任中文系教授,还热心的帮忙在燕京城给他找住处,甚至连佣人都安排好了。这让徐志摩非常感激。但感激是一方面,人情又是另外一方面。何况像王学谦、顾维钧这样的大人物是不再需要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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